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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权葡萄酒厂事件,民权葡萄酒和长城之争

对于民权葡萄酒很多朋友会感到陌生,但如果要说长城葡萄酒很多朋友都知道它的名字。那么,民权葡萄酒厂事件跟长城有什么关系呢?下面,我们就来说说民权葡萄酒和长城葡萄酒之争。

民权葡萄酒厂

现今市场上流通的“长城”牌葡萄酒以及当下消费者默认的“长城”牌葡萄酒,都是中粮旗下的葡萄酒产品。尽管“长城”牌葡萄酒被誉为中国葡萄酒第一品牌,但“长城”牌并非中粮集团首先使用,最先使用者为河南民权葡萄酒厂。

上个世纪60年代初,国营民权葡萄酒厂发展飞速,为了出口创汇,酒厂想把产品打进国际市场,但苦于没有出口权。当时的天津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有出口权,而且天津港当时是国内最大的港口,因此民权葡萄酒厂与天津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进行合作,由天津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为酒厂产品注册为“长城”牌,通过天津口岸出口。直到国家正式颁发商标法之后的多年时间里,民权葡萄酒厂一直在无偿使用“长城”牌商标。

长城葡萄酒

在这一时期,该厂进入高速发展时期,“长城”牌葡萄酒不断开发出新品种,产量逐年增长,质量稳定提高,还两次代表中国参加莱比锡、新加坡国际酒类鉴评会,1979年被评为“中国名酒”,1982年被评为“国家优质酒”,1987年获“中国出口名特产品金奖”。“长城”牌葡萄酒稳稳地占据了市场。

1983年国家开始给内陆各省外贸部门出口经营权,民权葡萄酒厂则改出口业务为河南粮油进出口公司经销,但所用的“长城”商标所有权仍归天津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。不久,天津食品进出口公司又允许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使用“长城”商标,“长城”葡萄酒由独家生产变为两家生产。两种“长城”葡萄酒同时在国内外销售,这无疑给民权葡萄酒厂带来强烈冲击。

长城白葡萄酒

1989年,天津食品进出口公司与民权葡萄酒厂签订商标使用合同,改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。到1993年8月,天津食品进出口公司与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签订了“长城”牌商标的独家使用合同,这样,最早使用“长城”葡萄酒商标并使之名扬海内外的民权葡萄酒厂,失去了继续使用“长城”商标的权利。虽然此后民权葡萄酒厂每年缴纳3000多万元继续使用“长城”牌,但终因无力负担而放弃。自此,“长城”牌葡萄酒商标便一直由中粮集团独家所有,直至今天。

在2005年由浙江九鼎入驻民权葡萄酒厂,一改以往“民权牌葡萄酒”和“民权县葡萄酒”混沌不清的局面,又高品质严要求的方式自我要求,正在一步一步改善民权牌葡萄酒的僵局。企业的兴衰史,往往是由一步之错,造成的千里之遥,从民权葡萄酒和长城葡萄酒的“不解之缘”中,希望能给其他酒企警醒,在发展之路上每一个决策对品牌发展都有知名的影响。

目前,民权葡萄酒是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特产,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。2003年3月,原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对“民权葡萄酒(民权牌)”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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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《民权葡萄酒厂事件,民权葡萄酒和长城之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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